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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级少数民族预科班学生专业选择有关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2021-06-09 浏览次数:

西交教〔2021〕35号

各学院及有关单位、2020级少数民族预科班学生:

根据《西安交通大学少数民族预科班管理办法》(西交校发〔2018〕7号)文件,现将2020级少数民族预科班学生(以下简称“民族预科生”)专业选择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业选择适用范围

2020年入学在籍在校且在预科转入本科阶段学习的民族预科生,应进行专业选择,以确定本科阶段主修专业。

二、专业选择程序

(一)公布备选专业接收计划

教务处于2021年6月15日11:00在教务处综合教学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教务系统”,网址:http://ehall.xjtu.edu.cn)中公布备选专业的接收计划,学生可登录系统查询。

(二)开展专业宣传与咨询

各学院应指定专人面向学生咨询,通过学院网站或电话接受学生咨询。

(三)组织学生填报专业志愿

2021年6月16日11:00至6月18日11:00,民族预科生根据个人专业兴趣,依据我校本科招生网站公布少数民族预科班计划,参考备选专业接收计划,在教务系统中填报志愿。请务必认真填写志愿,志愿一旦提交,将不予更改。志愿填报时间截止后,系统自动关闭,未按要求填报或提交者,系统在接收计划有余额的专业中为其随机分配专业。

(四)核对课程考核成绩

2021年7月8日至7月12日,在励志书院核对培养方案中2020—2021学年第一、第二学期指导性教学计划规定的必须修读课程的考核成绩。核对无误的,应在成绩单上签字确认。逾期未签字确认的,视为已核对无误。

(五)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为预科阶段两个学期教学计划规定的必须修读课程的学分绩(保留小数点后一位)。补考或重修后及格的成绩按“60分”计算;课程考核成绩不及格的(含补考、重修不及格),按初次考试成绩计算。

(六)确定专业选择结果

1.预科学习结束后,学校按规定对转入本科阶段学习学生的资格进行审核。经审核,学校批准转入本科学习的民族预科生进行专业选择;不准予转入本科学习的民族预科生暂不进行专业选择,待准予转入本科学习后在接收计划有余额的专业中进行选择。留入下一年级预科班学习的民族预科生不进行专业选择,已填报的志愿无效。

2.进行专业选择的学生根据生源地分为新疆地区和其他地区两类,分别按照“综合成绩优先,遵从志愿”的原则,依据学生志愿填报顺序和备选专业接收计划确定专业。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依据两学期数学(初等数学和高等数学)课程学分绩、物理课程学分绩排序。

2021年7月16日至18日,专业选择结果在教务系统中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后,按专业实施录取。

三、其他事项

预科班学生转入本科专业确定后,由招生办颁发本科录取通知书。预科转入学生须按照2021级新生入学有关要求和流程办理入学报到手续,参加2021级新生的各项教学活动,但不参加所在专业大类2021级学生的专业选择。

未尽事宜由教务处、招生办、学生处负责解释。


教务处  

202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