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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级本科生专业选择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2021-06-09 浏览次数:

西交教〔2021〕34号

各学院(部、中心)及有关单位,2020级本科生:

根据《西安交通大学本科生专业选择及转专业管理办法》(西交教〔2017〕65号)要求,结合学校大类招生培养改革实施情况,现将2020级本科生专业选择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业选择范围

1.2020年入学在籍在校且未确定主修专业的学生(Q班学生应参加专业选择志愿填报环节)。因休学等原因不在学校学习的学生,不参加本次专业选择。2020年入学的少数民族预科生(预科阶段),专业选择工作另行通知。各专业大类包含专业见附件。

2.由少年班转入2020级专业大类的学生,在所在专业大类包含专业范围内进行专业选择。

3.2020年前入学因休学、保留学籍等原因复学后进入2020级且未选择专业的学生,按照相应大类参加2020级专业选择;已经确定主修专业的,不再重新选择专业。

4.2020级港澳台学生、留学生,按照招生章程要求已确定录取专业,不参加本次专业选择。2020级预科转入学生已确定主修专业,不参加本次专业选择。

二、专业选择的程序

(一)公布备选专业接收计划

教务处于6月15日11:00在教务处综合教学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教务系统”,网址:http://ehall.xjtu.edu.cn)公布各大类包含专业的接收计划,学生可登录系统查询。

(二)开展专业宣传与咨询

各学院应加大专业介绍的宣传力度,除指定专人面向学生咨询外,还需通过学院网站或电话接受学生咨询,相关信息应在学院网站公布。

(三)组织学生填报专业志愿

2021年6月16日11:00至6月18日11:00,学生根据个人学业兴趣,参考大类内备选专业接收计划,在教务系统填报志愿。请务必认真填写志愿,志愿一旦提交,将不予更改。志愿填报时间截止后,系统自动关闭,未按要求填报或提交者,系统在接收计划有余额的专业中为其随机分配专业。

(四)核对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和课程考核成绩

2021年6月21日前,学生在书院核对综合素质测评成绩。7月8日至7月12日,在学院核对培养方案中2020—2021学年第一、第二学期指导性教学计划规定的必须修读课程的考核成绩。核对无误的,应在成绩单上签字确认。逾期未签字确认的,视为已核对无误。

(五)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综合素质测评成绩×10%+智育成绩×90%。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一位)由书院根据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评定。智育成绩为培养方案中2020—2021学年第一、第二学期指导性教学计划规定的必须修读课程的学分绩(保留小数点后一位);补考或重修考试及格的成绩按“60分”计算;课程考核成绩不及格的(含补考、重修不及格),按初次考试成绩计算;应修但未修的课程按零分计算。

(六)确定专业选择结果

专业选择按照“综合成绩优先,遵从志愿”的原则,依据学生志愿填报顺序和备选专业接收计划及专业大类包含专业范围确定选择结果。综合成绩相同时,工科试验班(智慧能源与智能制造类)、工科试验班(智能电气与信息类)依次依据两学期高等数学课程学分绩、大学物理课程学分绩排序,其他专业大类由类内学院确定两门课程,依次按学分绩排序。

学籍在本科生院的学生专业选择由教务处负责。医学试验班专业选择由医学部负责,工科试验班(智慧金融)专业选择由经济与金融学院负责,工科试验班(智能过程与装备)专业选择由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负责,工科试验班(智慧人居)专业选择由人居环境与建筑工程学院负责,相关学院(部)确定各专业接收的学生名单,并报教务处审核备案。

2021年7月16至18日,专业选择结果在教务系统中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系统将自动完成学籍异动。

三、其他事项

1.专业选择结束后,学生根据已确定专业的培养方案,按教务处网站关于选课的通知选下学期课程。接收学院应做好学生学籍及成绩等有关材料的接收和选课指导工作。

2.钱学森学院学生的专业选择工作由钱学森学院另行制订方案并组织实施。

3.主修专业中部分标注主攻方向的专业[包括机械工程(3D打印国际班)、测控技术与仪器(机类)、测控技术与仪器(食品方向)、能源与动力工程(热流国际班)、测控技术与仪器(电类)、工程力学(力学实验班)],为各自独立的专业,在专业选择和转专业计划测算和核定时,不得与其他专业混用计划。

未尽事宜由教务处、招生办、学生处负责解释。


附件:西安交通大学2021年本科生专业选择范围


教务处  

2021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