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全校本科生:
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学生证及学生火车票优惠卡补办工作定于14、15周进行,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请丢失学生证的学生于5月23日-5月27日在校刊编辑部(兴庆校区东一楼3层,周一至周五17:00-18:00,联系电话:82668247、82668014)办理学生证遗失声明后,向所在学院提出补办学生证的书面申请,经所在学院审核后,填写补办学生证申请表(见附件)。
2、因学生证严重损坏而需补办的,除不必挂失外,其他要求同上。
3、因火车票优惠卡磁卡消磁、损坏,且无法使用者,可向学院申请补办。
各学院教学秘书须将补办学生证及火车票优惠卡的学生材料审核后分别形成汇总名单,于15周送交教务处统一办理。
特此通知。
教 务 处
2016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