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交教[2015]38号文件《关于2014级本科生转专业的通知》精神,结合理学院人才培养的基本要求,特制定接收2014级转专业本科生实施办法。
一、申请者的基本条件
1、本校2014级在册本科生;
2、在校期间从未转过专业;
3、通过原专业第一学年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不能有补考),且学年学分成绩在70分以上(含70分);
4、第一学期(学年)英语考核成绩不低于70分且修读高等数学的学生第一学期的数学成绩不低于70分。;
5、具备良好的与人沟通的能力;
二、申请者需提交的相关材料
1、提交“西安交通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
2、第一学期所有课程的成绩单(均需加盖所在学院教务公章);
3、个人简介与转专业申请(包括本人简况,特长与爱好,对拟转入专业的认识等);
4、补修课程确认书。
三、接收2014级转专业本科生的专业名称及计划
光信息科学与技术 4名
材料物理 4名
应用物理学 8名
应用化学 3名
材料化学 3名
四、遴选程序
1、根据申请者第一学期各科成绩、英语单科成绩(已通过国家四级考试者予以优先)、学期学分排名等状况综合审查,按各专业系实际接收计划人数的2倍确定初选人员名单,予以公示,未被初选的学生不再另行通知;
2、被初选入围的人员由各专业组织综合面试(时间、地点另行确定);
3、根据面试成绩,按接收计划人数择优录取学生;
4、待第二学期各科考试成绩公布后,对已录取人员进行复审,凡第二学期有课程不及格者,或英语成绩低于70分者,或高等数学成绩低于70分,或学年学分成绩低于70分者取消录取资格,所缺名额不再增补;
5、对复审合格的学生,经上报学校教务处审核通过,主管校长批准,办理学籍转移手续,正式进入理学院相关专业学习;
6、进入理学院各专业学习的学生需补修以下课程:
应用物理、光信息科学与技术、材料物理专业:
课程名称 | 学时 | 学分 |
经典力学 | 64 | 4 |
电磁学 | 64 | 4 |
大学化学(Ⅱ) | 52 | 3 |
普通物理实验 | 64 | 2 |
应用化学、材料化学专业 :
课程名称 | 学时 | 学分 |
无机化学Ⅰ | 56 | 3.5 |
无机化学实验Ⅰ | 32 | 1 |
无机化学Ⅱ | 32 | 2 |
无机化学实验Ⅱ | 32 | 1 |
分析化学 | 48 | 3 |
分析化学实验 | 32 | 1 |
大学物理Ⅰ | 80 | 5 |
大学物理实验A | 32 | 1 |
注: 应用物理学、光信息科学与技术、材料物理、应用化学、材料化学这五个专业《高等数学》已修10学分以上者免补修《高等数学》(理科)、《线性代数》已修2学分以上者免补修《线性代数》。
五、咨询时间、地点
时间:4月 29日—4月30日每天工作时间
地点:理科楼理学院本科教学办公室(理科楼103室)
电话: 82668740 82668550
理学院
2015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