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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部接收2014级转专业学生实施办法

信息来源:医学部 发布日期: 2015-04-20 浏览次数:

根据学校西交教〔201538号《2014级本科生转专业的通知》精神,结合医学院对人才培养的基本要求,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各专业接收2015级转专业学生计划:

临床医学专业(五年制) 79

口腔医学专业(五年制) 9

护理学专业 3

法医学专业 5

药学专业 5

制药工程专业 5

二、申请者的基本条件(同时具备):

12014年入校的全日制在校一年级本科生;

2)在校期间从未转过专业(工业设计、建筑学专业入学测试不合格而调专业的学生不受此限制);

3)通过原专业第一学期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且学期学分成绩在70分以上(含70分)。

同时满足以上条件者,可申请转专业。

三、审核程序:

1、学部在518日前按照学校申请条件进行初审,符合条件者通过初审;

2、本学期期末考试结束后,学部按照转专业的基本条件和审核原则,对初审合格学生一学年的成绩进行审核,按照学生成绩学分绩排顺,确定终审通过名单。

四、咨询安排:

时间:428日——55日下午

地点:医学部行政楼一层教学管理办公室112

电话:82655039

信箱:liuw808@mail.sjtu.edu.cn

联系人:老师

五、课程补修

按照2014级本科生培养方案规定,转入学生如已通过学分不低于相关专业“应修课程表”中的同名课程,则该课程无需补修;如未修或虽已修、但学分低于“应修课程表”中的同名课程,则必须补修该课程。

2015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