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我校首批入选两个国家级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即“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和“涉外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为了落实“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实施方案,学校决定开办“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试点班”(简称“卓越复合班”),自2016年5月起在本科一年级学生中选拔30名左右学生进入法学“卓越复合班”学习。现将学生选拔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养目标与模式
(一)培养目标
适应21世纪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具有健全人格、人文情怀和社会责任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高起点、研究型、复合化、重实践”,熟练掌握法学基础理论,具备系统的法律专业知识和法律操作技能,能够在法律相关领域起骨干作用,具有国际视野和竞争力的应用复合型高级法律职业人才。
(二)培养模式
1、“卓越复合班”学生从我校其他本科专业一年级学生中遴选招生,二年级转入法学院,按照法学专业人才规格和要求培养三年,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规定者授予法学学士学位。获得我校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或考取我校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者,继续在法学院培养两至三年,符合学校硕士学位授予规定者授予法学硕士学位。
2、在法学院本科学习阶段,二、三年级集中学习法学专业核心课程,夯实专业基础;四年级按照个人兴趣和职业取向,结合学院专业特色和学科优势,选修特色化的课程模块,同时参加各种形式的法律实践活动,形成特色化的知识结构并造就娴熟的法律操作技能。
3、优秀的法学本科学生可按照法学院与国外著名法学院签署的协议进行联合培养。
4、在获得硕士学位后,有志于攻读博士学位的学生可按学校博士生招生办法录取在我校攻读“法律治理学”交叉学科博士学位,其中优秀者可被推荐到剑桥大学、利物浦大学等与我校有协议的著名高校进行博士联合培养。
二、申请条件
2015年入学的在校一年级本科生(不含法学专业学生、外语类保送生、分代码招生的医学类学生、钱学森实验班学生、宗濂实验班学生、少年班学生、理科实验班学生、艺术类学生以及其他在高考录取时规定不予转专业的学生),符合上述条件者,可申请转入法学卓越复合班。
三、录取原则
自愿申报,综合面试,择优录取,但在各班级录取人数不超过2人。
四、选拔流程
(一)申请转入法学卓越复合班的学生,应由本人向所在学院提交转专业申请书,填写《西安交通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见附件),经教学院长签字同意后,将申请书、申请表、加盖学院教务章的上学期成绩单以及个人简历一份于6月8日前一并交到法学院本科教学秘书处(教学主楼E1010室;电话:82668656)。
(二)法学院对提交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核和综合面试后,依据录取原则,按计划接收人数的120%提出初录名单,于6月17日前报教务处,教务处审核后公布初录名单。
面试时间:6月15日(如有变动,由法学院电话通知报名学生)
面试地点:教学主楼E910室
(三)第二学期考试成绩公布后,法学院对初录学生进行复审。各专业此次转出人数不受此前各次转专业人数累计不得超过该专业一年级学生入学人数的20%的限制,但在各班级录取人数不得超过2人。
法学院确定终审名单后于8月20日前报教务处,由教务处审批后在教务处主页上予以公布。
(四)学生于第三学期开学时在原学院领取转专业审批通知单,持审批通知单到法学院办理报到注册手续。
(五)各学院应积极配合,支持这项工作顺利进行。
五、专业咨询安排
法学院通过多种方式进行专业咨询,包括专业介绍、师资力量、教学手段、课程设置等,使学生对转入专业充分了解后做出慎重选择。
(一)日常咨询:即日起到6月8日下午18:00。
咨询电话:82668656
电子邮件:wangdexia@mail.xjtu.edu.cn
咨询地点:教学主楼E1010室
(二)现场咨询:由法学院具体安排。
教 务 处
201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