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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西安交通大学2025年度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结题验收及项目认定工作的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2025-02-28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中心)及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家和省上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精神,落实教育部关于调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运行模式及征集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工作要求,推进产学合作协同育人,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决定开展2025年度陕西省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西安交通大学2024年第一批、第二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名单见附件1

二、工作流程

1.项目负责人完成项目流程

项目负责人通过平台(网址:http://cxhz.hep.com.cn)提交结题报告以及项目成果清单。请注意

1)项目结题报告模板见附件2(或在项目平台的“常用文件”中下载),请项目负责人本人签字后先提交所在学院审核,教学院长在文件末尾“本人签名及盖章部分空白处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最后提交实践教学中心审核盖章。

2)按照教育部项目专家组最新要求,项目结题须附资金或软硬件设备到位证明(可在平台“结题报告”处作为第二个附件上传)。直接资金须上传由学校财务部门开具的发票或出具的加盖公章的证明;软硬件资源须上传由所在学院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接收/使用证明。

3)各单位填写《西安交通大学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结题汇总表》(附件3),由教学院长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将纸质版材料交至实践教学中心(工程坊)A区513办公室。

2.企业进行项目验收

企业自行组织专家开展项目验收工作,并按要求通过平台报告验收结论,完成企业验收流程。

3.高校组织结题验收

实践教学中心组织专家进行结题验收工作。

4.项目认定

学校对当年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认定为校级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并推荐不超过40%的项目,参加陕西省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认定。

三、时间安排

请项目负责人2025年6月2日前通过平台提交结题申请并联系企业完成项目验收工作。

四、联系方式

西安交通大学实践教学中心:丁晓倩

联系电话:82663872

电子邮箱:dingxq@xjtu.edu.cn

地址:实践教学中心(工程坊)A513办公室

其他未尽事宜,请参见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及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等相关通知。


附件1:西安交通大学2024年第一批、第二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名单

附件2项目结题报告模板

附件3西安交通大学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结题汇总表


实践教学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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