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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十周年项目典型案例”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2024-05-28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中心)及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管理办法》(教高厅〔20201号)要求,展示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优秀成果、典型做法和成功经验,鼓励更多师生深入探索产学合作新模式、研究产学合作新机制、拓展产学合作新领域,进一步扩大和提升项目影响力,使项目成果惠及更大范围,根据《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实施计划(2021—2024)》(教产专〔20211号)要求和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专家组(以下简称专家组)工作安排,做好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十周年的宣传推广工作,我校决定启动项目十周年项目典型案例征集推荐工作。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宣传动员,积极组织申报典型案例,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案例要求

已完成企业结题验收的各类型项目均可申报十周年项目典型案例(已入选历年优秀项目案例的项目可重新整理材料申报)。申报材料不限于文字、图片、视频等形式,案例须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聚焦重点领域及四新建设,以产业需求为导向,突出产学合作的机制、模式、质量和内涵,理念先进、合作规范、成果显著、影响力大、辐射面广,具有示范意义及推广价值。

二、案例宣传方式

十周年项目典型案例经专家组组织遴选后,择优汇编入《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十周年系列典型案例集》上报教育部。同时收录在项目内刊《产学合作教育研究》中,并将通过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http://cxhz.hep.com.cn)、项目线上对接展示平台(http://www.chanxuehezuo.com)、项目专家组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宣传推广,在2024年项目对接会上进行表彰。

三、申报方式

1、项目负责人申报

项目负责人根据通知要求填写十周年项目典型案例模板(附件1),项目负责人签字、企业盖章后,报所在单位初审。

2、单位初审、推荐

各单位汇总申请材料并初审,于630日前将以下推荐材料报送实践教学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十周年项目典型案例申请材料纸质版(附件1,一式一份,项目负责人签字、企业盖章);

学院推荐汇总表纸质版(附件2,一式一份,教学院长签字并加盖院章);

电子版资料(申请材料、汇总表)统一发送至邮箱:zhaolisha@xjtu.edu.cn

3、学校评审打磨

学校将各单位推荐的项目进行汇总后,组织有关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提出改进意见。

4、项目负责人改进提交

项目负责人根据专家意见修改申请材料,并于729日前通过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本人账户提交相关材料。(平台网址 http://cxhz.hep.com.cn,访问路径:产学合作”-“十周年典型案例征集)。

项目负责人和所在单位须对所提交宣传素材的真实性、原创性负责,确保案例素材中不存在抄袭、侵犯他人著作权等行为。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莉莎            

联系电话:82663872 

邮箱:zhaolisha@xjtu.edu.cn

地址:实践教学中心(工程坊)A513办公室

 

附件1:十周年项目典型案例模板

附件2:十周年项目典型案例学院推荐汇总表

 

 

 

实践教学中心(工程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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