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
开放实验项目的通知
西交教〔2017〕23号
各学院、教学实验中心(室)、重点实验室及有关单位:
根据《西安交通大学本科教学实验中心(室)开放办法》(西交教〔2007〕14号)的规定,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本科教学实验中心(室)开放实验项目申报工作已结束,教务处对各单位申报的517项开放实验项目进行了审核,现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学生报名工作:由各开课单位受理学生的报名工作,学生持西安交通大学学生证于2017年3月10日前到各开课单位进行开放实验项目报名。
2、开放实验项目的管理:按照《西安交通大学本科教学实验中心(室)开放办法》中的有关规定,经公布的开放实验项目必须按要求开出。
3、本学期结束前,各有关学院或单位应将开放实验教学情况汇总至教务处,作为教师工作量计算和实验中心(室)考核的依据。
附件:西安交通大学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开放实验项目汇总表
联系人:张炜丽,联系电话:82667907
实践教学中心
2017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