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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西安交通大学本科实践教学改革研究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2017-07-23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中心)及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思政[2012]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文件精神,为全面落实我校“十三五”发展规划,进一步深化我校实践教学改革,强化实践教学环节,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提升我校实践教学整体水平,学校决定启动2017年“西安交通大学本科实践教学改革研究专项项目”(以下简称实践教改项目)立项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立项范围

本次实践教改项目应结合实践教学发展趋势和人才培养要求,围绕相关主题,解决目前实践教学中实际存在的问题,推动学生实践能力的提升和创新精神的培养,体现实践育人特色,促进我校实践教学整体水平的提升。项目方向主要包含实践教学内涵化建设和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的研发及应用。

各单位可参照《2017年西安交通大学本科实践教学改革研究专项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结合本单位教学实际情况,择优推荐实践教改项目。本次实践教改项目拟立项20项。

二、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要有一定的教学改革与实践基础,方案切实可行,并具有示范作用和推广价值。已经列入各级有关方面立项课题仍未结题或无新的研究内容的项目,不再重复申报。

2、申报项目负责人应对所申报项目的相关问题、国内外实践教学改革研究动态、我国高等教育相关政策等有相当的认识和了解;曾参与过教学课题的研究并取得过一定成果,具备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为保证项目研究的质量,一个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申报其他项目的主持工作。

3、项目组成员应了解国内外高等教育教学规律,熟悉实践教学现状,具有一定的实践教学研究与改革经验。项目组应规模适度、梯队合理,人数不超过7人。申报项目有教学研究团队支撑的优先考虑,鼓励实践教学一线的教师、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等积极申报并参与教改项目研究工作。

三、申报及评审程序

1、项目申报

申请人请认真阅读文件,并填写《西安交通大学本科实践教学改革研究专项项目申请书》(附件2)或《西安交通大学本科实践教学改革研究专项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项目申请书》(附件3),报所在单位参加初评。

2、单位初评、推荐

各单位将申报项目汇总后组织专家进行初评,并将上报项目排序,教学院长审核签字盖章后于9月13日前上报实践教学中心(工程坊)A区515办公室,逾期一概不予受理。

上报材料为:①申请书(一式五份),②汇总表(附件4,一份),③电子版发送至sjk@xjtu.edu.cn。

⒊ 学校评审

学校将各单位推荐的项目进行汇总后,组织有关专家通过审阅材料、答辩等形式对项目进行评审,并提出立项意见公示两周无异议后报主管校长审批。

四、项目管理

1、项目建设起止时间为2017年10月~2018年10月。拟投入经费5000—20000元。

2、学校对批准的项目予以经费资助,经费管理实行分期拨付、滚动资助的形式。对工作进展好的项目增加经费支持,对进展不好的项目,可减少或终止经费资助甚至撤销。学校鼓励建设成效突出的实践教改项目申报各级教学成果奖项。

3、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承担单位教学院长共同负责制。联合申报单位应协调好主持单位与参与单位之间的关系,明确研究分工和经费分配情况。项目承担单位应提供必要条件,确保项目按计划完成。

4、项目中期检查以学院自查、学校派专家参与的方式进行。项目最终应以总结报告、出版教材或教材样稿、发表论文、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的研发与应用报告、典型范例集、学生意见反馈及心得报告等能够反映项目研究成果的支撑材料结题。学校将统一组织专家验收,对其中有进一步研究价值的将继续立项资助。


联系人:张炜丽  82667907




附件:1、2017年西安交通大学本科实践教学改革研究专项项目申报指南

2、2017年西安交通大学本科实践教学改革研究专项项目申请书

3、2017年西安交通大学本科实践教学改革研究专项自制实验教学仪

器设备项目申请书

4、2017年西安交通大学本科实践教学改革研究专项项目申报汇总表




                                                       实践教学中心(工程坊)

                                                          2017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