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西安交通大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016年度考核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教学实验中心(室)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教高厅〔2016〕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交2016年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考核报告的通知》(教高厅函〔2017〕19号)有关规定,了解教学实验中心基本情况和建设进度,推动我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与改革,我校决定对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一流大学推进计划人才培养专项2016年建设的各实验教学中心开展2016年度考核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验收范围
1、9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
2、一流大学推进计划人才培养专项“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平台建设”子项目2016年支持建设的各实验教学中心。
3、具体考核验收的中心见附件3。
二、考核验收方式
(一) 各中心提交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报告
1、示范中心年度考核报告是教育部、省教育厅五年定期评估的重要参考,同时与我校一流大学推进计划人才培养专项后续经费分配挂钩。请示范中心高度重视、如实填写。
2、示范中心年度考核报告的填写请参照附件模板(国家级参照附件4,省级参照附件5),各项内容统计时间为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 实践教学中心组织专家审阅各中心年度报告,各中心负责人进行现场PPT答辩。
(三) 审核各实验教学中心是否完成2016年教学工作会要求的撰写高质量创新创业类教学改革论文等工作要求。
(四) 实践教学中心组织专家实地考察实验室。
三、具体要求及时间安排
1、请各中心于4月20日下午16:00前提交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6份,签字盖章)以及答辩PPT(10分钟)。
2、实践教学中心预计于4月21日组织专家召开考核验收答辩会,请各中心负责人参会答辩。具体安排届时通知。
3、4月24日-4月27日,实践教学中心将组织专家前往各中心实地考察。
4、对外公开。示范中心年度考核报告经学校考核通过后,于2017年4月30日前在示范中心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四、联系人
姓名:张炜丽
电话:029-82667907
邮箱:zhangweili@mail.xjtu.edu.cn
地址:实践教学中心(工程坊)A区515办公室
附件:1、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管理办法
2、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交2016年度国家级实验教学
示范中心年度考核报告的通知
3、西安交通大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016年度考核验
收中心列表
4、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报告模板(2017版)
5、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报告模板(2017版)
实践教学中心
2017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