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中心)及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本学期研究生助教考核有关工作,根据《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助教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西交研〔2017〕88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精神,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助教考核
请各学院负责本院设岗研究生助教的考核工作。有条件的学院,建议成立由系主任、主讲教师代表组成的考核小组,依据《实施细则》和助教聘用协议有关内容对上岗研究生助教实际完成工作情况进行认真、客观考核。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
请以学院为单位汇总填写《研究生助教考核统计表》(附件1),于1月8日前将《研究生助教考核统计表》电子版发至xueqiyang@xjtu.edu.cn,纸质版经教学院长签字盖章后报教务处教学研究办公室(主E1304)。
二、工作量统计
为及时办理研究生助教津贴发放事宜(本学期最后一次),请各单位于1月6日前在系统中将研究生助教12月实际完成工作情况进行统计上报(具体系统操作指南见附件2)。“三助一辅”信息系统网址:http://gmis.xjtu.edu.cn。
联系人:薛琦扬,联系电话:82665857
附件:1.研究生助教考核统计表
2.研究生助教工作量统计系统操作指南
教务处
2020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