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为教学周第11星期二

旧版网站 处长信箱
当前位置: 首页 -> 教学信息 -> 教学通知 -> 课程建设 -> 正文

关于申报新增基础通识类选修课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2017-04-21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中心)及有关单位:

根据《西安交通大学基础通识类课程建设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校2017年度新增基础通识类选修课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课程依据

所申报课程须根据《西安交通大学基础通识类课程建设管理办法》(见附件1),对课程内容设置、板块分类、学分要求进行设计。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开设基础通识类选修课的教师应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并有两年及以上教学经历,开课团队一般不超过3人,同时开课教师对拟开设课程应有较深入的研究,有一定的学术成果,或者已编写拟开课程的教材或讲义,或者已出版相关专著。
    2.拟开课教师需填写《西安交通大学基础通识类选修课申报表》(见附件2),并编写拟开课程的教学大纲(模板下载:教务处主页-资料下载-教学研究),同时备好申报材料电子版。
   三、申报及评审程序
    1.申请教师将申报表和教学大纲等申报材料提交所在学院,学院组织课程初审,并严格把关,对暂时不具备开课条件或不符合《西安交通大学基础通识类课程建设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的课程,不予申报。

2.教务处对学院审核通过上报的课程进行规范审查后,对符合申报要求的课程统一组织答辩和专家评审,将拟新开设的课程名单予以公示。
    四、注意事项
    请各单位于2016年5月19日前将本单位审核通过的课程申报材料,由所在单位主管教学领导签字,加盖公章,报至教务处教学研究与质量评价中心,电子文档发送至hui.li@ xjtu.edu.cn ,逾期不再受理。申报课程答辩安排另行通知。

联系人:李 慧

联系电话:82665409。
  

附件:1. 《西安交通大学基础通识类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2. 《西安交通大学基础通识类选修课申报表》


                                                          教 务 处
                                                        201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