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助教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西交研〔2017〕88号)文件精神,现将本学期研究生助教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各学院负责本院设岗研究生助教的考核工作。应及时组织主讲教师、学生代表等对研究生助教工作进行考核,依据文件要求对上岗的研究生助教实际完成工作情况进行认真、客观考核,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填写《研究生助教考核统计表》(附件1)。
二、2017年7月11日前将《研究生助教考核统计表》电子版发至zhengjuan007@mail.xjtu.edu.cn,纸质版经教学院长签字并盖学院公章,报至教务处教研科登记备案。
附件:1.《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助教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西交研〔2017〕88号)
2.研究生助教考核统计表
教务处
2018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