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中心):
为进一步推动本科生学业导师制的实施,充分调动学业导师的积极性,切实发挥导师制的育人作用,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根据《西安交通大学关于实施本科生学业导师制的意见》要求,现将2017-2018学年优秀学业导师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7-2018学年担任学业导师的教师。
二、评选条件
1.为人师表,通过言传身教,在引导、帮助学生树立正确人生观、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等方面做出成绩。
2.认真履行本科生导师的各项职责,开展指导活动效果显著,指导计划、工作记录等指导工作档案规范完整。
三、评选工作要求
本次评选采用备案制,各学院优秀学业导师指标详见附件1,软件学院、法学院、金禾中心因学业导师人数不足5人,由教务处统一组织评选。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学业导师考核要求,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认真做好评选组织工作,要确保评选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各学院要切实把评选工作作为一次教育活动,通过评选查找不足,取长补短,及时推广先进典型,总结工作经验。
请各学院于2019年1月3日前将评选出的优秀学业导师推荐名单、申报表(附件2、附件3)上报教务处。优秀学业导师经教务处审核、公示后予以公布。
联系人:潘老师
联系电话:82668311
教务处
2018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