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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的通知

信息来源:教学运行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9-10-10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中心)有关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将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以下简称下学期)教学任务落实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通识类核心、选修课程开课申请

请各学院(部、中心)于2019年10月14日前完成通识类课程下学期开课申请,经教学院长审核后报教务处。教务处审核通过后,不得变更开课申请。所有开课课程均须在东、西校区开班(音乐等特殊要求课程除外)。连续三个开课周期未能开课的课程(不含夏季小学期)取消开课资格,不得申请开课。通识类核心、选修课程清单详见附件1,开课确认书(教师填写后交所在学院本科教务办留档)详见附件2。

二、教学任务落实

(一)教学任务填报要求

1.根据前期工作安排,请各学院(部、中心)于10月10日前在“综合教学服务平台”中认真核对培养方案,避免缺漏课程。如涉及专业分流,请提前在教务系统中新建班级。10月11日起教务处将生成下学期所开课程。

2.教学任务填报原则:

(1)请严格按照理论授课学时落实,理论授课周次应规范为1-8周、1-12周、9-16周或1-16周;

(2)学期上半段和下半段开设的课程门数应保持均衡;

(3)除9-11节外,其他时间不得3节连排;

(4)通识类课程停开课容量为30人/教学班,课容量不得超过150人/教学班;

(5)为支持第二课堂和学业导师工作,周三下午不排课。

(6)采用混合式教学的课程,见面课(课堂讲授、互动研讨等)不得以视频直播形式代替。

(二)合班原则与合班要求

1.合班原则

公共课程和大类平台课程按以下原则合班:

(1)机类:机械、能动、材料、航天、化工、人居学院;

(2)电类:电气、生命学院、电信学部;

(3)理科类:理学、数学学院;

(4)文管类:人文、马克思、法学、外国语、公管、管理学院;

(5)拔尖类:钱学森、少年班、各类H试验班、越杰班;

(6)医学类:医学部;

(7)经金类:经金学院。

2.合班要求

(1)不允许跨类、跨年级合班;

(2)同一教师主讲同一课程的不同教学班时,各平行教学班不得为同一专业大类。

(三)流程安排和时间要求

教学任务审核流程:教学秘书填报信息并提交→教学院长审核→教务处审核。

请各学院(部、中心)于10月21日前完成教学任务填报审核工作。

培养方案咨询:李老师 82668306

教学任务咨询:王老师 82668373

附件:

1.通识类核心、选修课程清单

2.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基础通识类课程开课确认书

 

 

教务处   

2019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