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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2015学年“夏季小学期”有关教学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教学研究科 发布日期: 2015-03-17 浏览次数:

西交教〔201520

各学院(部、中心)、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校历安排,2014-2015学年“夏季小学期”(以下简称“小学期”)自2015年6月29日开始,至2015年7月24日结束,共4周(医学类本科生在附属医院临床学习阶段不实行小学期)。为了充分发挥小学期在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中的积极作用,学校进一步改进了小学期实施方案。现将本学年小学期的教学活动安排通知如下。

1、小学期的教学活动将根据各年级学生的培养要求分别予以安排。对一年级学生,重点强化英语、计算机应用能力和数学建模能力。全体学生需要集中强化英语听说读写能力。除机械学院、经金学院、数学和物理拔尖班的学生在工程坊参加金工和电子实习外,其他学院的一年级学生需要强化计算机应用能力或数学建模能力,学生应在二者中选择一项。对少数学习困难的学生,学校在暑假结束前两周将开设高数、大学物理课程重修班,对学生进行补习与辅导。

对二年级学生,则进行个性化安排。学生可选修开设的部分基础通识类核心课和选修课程,以及学院开设的专业前沿类课程、创新课程、试点课程等;参加项目设计、科研训练、认知实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技能竞赛、国内外访学活动、暑期学校、社会实践活动等;或参加聘请国内外专家学者开设的专题学术讲座或课程。

对三年级学生,则鼓励学生走向社会,参加生产实习、就业实习、技能竞赛、国内外访学活动、暑期夏令营等。

2、小学期的教学活动以实践教学为主,课程教学为辅。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培养方案中的课程教学内容,必须在长学期内完成。可在小学期开设的课程教学内容,包括作为长学期课程资源的再度开放供学生选修的课程(如基础通识类选修课、核心课等),以及作为培养方案的补充供学生自愿选择的课程(如学院开设的专业前沿类课程、创新课程、试点课程、学术专题讲座等)。

小学期的实践教学内容,主要包括培养方案内、外的项目设计、实习、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社会实践活动等。

3、学院应根据小学期课程设置原则和各年级的教学要求制订本学年小学期教学计划。未经审批,不得将长学期的教学计划调整至小学期。应在小学期增加实践环节,避免开设学分课程,教学内容要充实,教学安排应紧凑。

实践教学中以课程形式组织的科研训练、项目设计等,以及大三的生产实习应在小学期优先安排;大一、大二的认知实习建议安排在暑期开展,在不影响课程教学的情况下也可安排在小学期;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竞技竞赛等可安排在小学期。工程坊已安排小学期的教学实习,请各学院在制订小学期教学计划时统筹考虑,避免冲突。

学院应积极为本科生在小学期和暑假赴国(境)外短期交流搭建平台,同时鼓励学生自行联系国际交流项目;应吸引国内外学者来校授课或开设讲座。本科生在国内外短期交流访学及企业实习期间参加的教学活动由学生所在学院根据教学内容进行学分认定,不予认定的可由学生处审定是否可将其纳入课外8学分范畴。

4、学院(部、中心)负责本学院小学期教学计划和教学任务的拟定、实施和考核,负责本学院(部、中心)承担的基础通识类选修课与核心课的开设,以及本科生国内外交流、实践活动的组织与实施。工程坊负责小学期教学实习的组织与实施。请各学院(部、中心)于3月24日前将夏季小学期的教学计划和承担的教学任务(见附件1、2、3)纸质版报教务处审核,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panqizh@mail.xjtu.edu.cn

4、教务处主页将开辟“小学期专栏”,集中公布职能部门、学院和书院等关于小学期的各种信息,如教学安排、课程表、考试日程表、国内外交流、社会实践活动安排等,以便师生合理选择参与小学期的教学与实践活动。

5、学生处、就业中心、校团委、书院负责社会实践、暑期就业实习和有关科技活动的组织与实施。请各部门及书院尽早制订小学期实践活动的具体安排,于4月3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liu_xh@mail.xjtu.edu.cn),由教务处在学生选课开始前公布在“小学期专栏”内。

各学院、书院及有关职能部门应加强对夏季小学期的宣传,做好小学期教学及各项活动的准备、组织与实施,发挥小学期的特定功能,提升小学期的实施效果。

附件:

1.2014—2015学年小学期学院教学计划及教学任务书

2.西安交通大学基础通识类核心课2014—2015学年小学期教学任务书

3.西安交通大学基础通识类选修课2014—2015学年小学期教学任务书

教务处

2015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