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中心)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3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我校实验实践与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强化实践教学环节,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提升我校实验实践与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整体水平,学校决定启动2024年“西安交通大学本科实验实践与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专项项目”立项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立项范围
本次实验实践与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专项项目应结合实验实践教学与创新创业教育发展趋势和人才培养要求,围绕相关主题,解决目前实验实践教学与创新创业教育中实际存在的问题,推动学生实践能力的提升和创新精神的培养,体现实践育人特色,促进我校实验实践教学与创新创业教育整体水平的提升。
项目类别分为实验实践与创新创业两大类。各单位可参照《实验实践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专项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专项项目申报指南》(附件2),结合本单位教学实际情况,择优推荐实验实践与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专项项目。
二、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要有一定的教学改革与实践基础,方案切实可行,并具有示范作用和推广价值。已经列入各级有关方面立项课题仍未结题或无新的研究内容的项目,不再重复申报。
2、申报项目负责人应对所申报项目的相关问题、国内外实验实践与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动态、我国高等教育相关政策等有相当的认识和了解;曾参与过教学课题的研究并取得过一定成果,具备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项目负责人限1人。为保证项目研究的质量,一个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申报其他项目的主持工作。
3、项目组成员应了解国内外高等教育教学规律,熟悉实验实践与创新创业教育教学现状,具有一定的实验实践与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经验。项目组应规模适度、梯队合理,项目参与人数不超过6人。申报项目有教学研究团队支撑的优先考虑,鼓励实践教学一线的教师、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等积极申报并参与教改项目研究工作。
三、申报及评审程序
1、项目申报
申请人请认真阅读申报指南,根据申报指南要求填写相应项目类别的申请书,报所在单位参加初评。
2、单位初评、推荐
各单位将申报项目汇总后组织专家进行初评,并进行项目排序,教学院长审核签字盖章后于10月8日前报送实践教学中心(工程坊)A区513办公室,逾期一概不予受理。
上报材料为:
① 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三份,教学院长签字并加盖院章);
② 汇总表纸质版(附件5,一份,教学院长签字并加盖院章);
③ 电子版资料(申请书、汇总表)统一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3、学校评审
学校将各单位推荐的项目进行汇总后,组织有关专家通过函评、答辩等形式对项目进行评审,并提出立项意见,公示无异议后报主管校长审批。
四、项目管理
1、项目建设周期为立项起1年,拟投入经费5000-20000元/项目。
2、学校对批准的项目予以经费资助,经费管理实行分期拨付、滚动资助的形式。对工作进展好的项目增加经费支持,对进展不好的项目,可减少或终止经费资助甚至撤销。学校鼓励建设成效突出的实验实践与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专项项目申报各级教学成果奖项。
3、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承担单位教学院长共同负责制。联合申报单位应协调好主持单位与参与单位之间的关系,明确研究分工和经费分配情况。项目承担单位应提供必要条件,确保项目按计划完成。
4、项目中期检查以学校组织专家审阅中期报告的方式进行。项目最终应以总结报告、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的研发与应用报告、出版教材或教材样稿、发表论文、典型范例集、学生受益的效果评价等能够反映项目研究成果的支撑材料结题。学校将统一组织专家验收,对其中有进一步研究价值的项目将继续立项资助。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炜丽(实验实践项目)
联系电话:82667907
邮箱:zhangweili@xjtu.edu.cn
联系人:胡琳(创新创业项目)
联系电话:82668901
邮箱:linhu@xjtu.edu.cn
联系人:赵莉莎
联系电话:82663872
邮箱:zhaolisha@xjtu.edu.cn
地址:实践教学中心(工程坊)A区513办公室
附件1:实验实践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专项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2: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专项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3:实验实践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
附件4: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
附件5:学院申报汇总表
实践教学中心(工程坊)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