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中心)及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教高﹝2012﹞9号)和《西安交通大学本科专业设置暂行办法》(西交教2005﹝67﹞号)文件要求,现将我校申报2016年本科专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备案专业的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见附件1);申报审批专业的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审批专业适用)》(见附件2)。
上述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yangcheng817@mail.xjtu.edu.cn,纸质材料一式五份于4月30日前报教务处教学研究与质量评价中心(主E-1304)。
联系人:杨程,联系电话:82665857
请各学院(部、中心)及有关单位根据本单位专业建设和发展规划,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遵照学校暂行办法规定的专业撤并设置原则和审核程序,按时完成新专业申报工作。
附件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
附件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审批专业适用)》
教务处
2016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