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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西安交通大学2023年本科教材出版 编写人员、编写内容审查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2023-12-26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处及有关单位: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教材〔20193号)和《西安交通大学教材建设与选用管理办法》(西交教〔202049号),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教材编写管理,落实教材“凡编必审”要求,学校现开展2023年本科教材出版编写人员、编写内容审查工作,具体要求和安排如下:

一、工作要求

1.实施要求

1)学院分党委对本学院教材工作负总责。

2)教材出版审查应在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小组的指导下有组织地进行。

3)“凡编必审”,严格执行国家、学校、学院(部、中心)三级教材管理办法(见附件3456)。

2.审查要求

审核教材范围:

202311-20231231日由我校教师主编的即将出版本科教材。

教材编写人员审核:

依据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第十四、十五条,《西安交通大学教材建设与选用管理办法》第十条,重点审核教材编写人员的政治立场、学术功底、师德师风等方面。非本单位的编写人员应由对方单位党委审核

教材内容审核:

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第三、十三、十九条、《西安交通大学教材建设与选用管理办法》第五条、《西安交通大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领导”相关内容进课程教材实施方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课程教材指南》和《“党的领导”相关内容进大中小学课程教材指南》,对教材书稿的思想性、科学性、系统性、支撑性、前沿性、规范性等进行审核,重点审核教材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并关注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领导”等相关思政内容融入情况。

二、审查程序

1.由教材主编(编写组)填写《西安交通大学教材出版审核申请表》(附件1),与书稿(电子版、纸质版均可)一并提交至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小组秘书;

2.编写人员由所在单位分党委审查,并填写审查意见;

3.教材内容由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小组组织专家审核(专家组成员不得少于5人),并填写审查意见;

4.教材编写人员审核结果应在院(部)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5.学院汇总填写《西安交通大学本科教材出版审核情况汇总表》(附件2,与校级及以上规划教材书稿一并提交至教务处备案审核。

教师填写的申请表及审核过程材料请学院务必妥善留存备案,以备审查。

三、时间要求

请各学院(部、中心)及相关单位于202413日前将①《西安交通大学本科教材出版审核情况汇总表》(学院本年度教材出版情况统计将以此为准)和②国家级、校级规划教材书稿提交至教务处备案,纸质版提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办公室(兴庆校区主楼E1304),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ueqiyang@xjtu.edu.cn

说明:教材审查时间由学院自行安排,请与老师进行确认,如前期已对今年即将出版的教材完成审查,请填写并提交附件2和书稿即可。


联系人:薛琦扬,联系电话:029-82665857



附件:1.西安交通大学教材出版审核申请表

2.西安交通大学本科教材出版审核情况汇总表

3.《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

4.《西安交通大学教材建设与选用管理办法》

5.《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课程教材指南》

6.《“党的领导”相关内容进大中小学课程教材指南》

7.《西安交通大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领导相关内容进课程教材实施方案》



教务处

2023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