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中心):
为确保我校2025届毕业生数据上报及时、准确,现将2025届本科生第一、二批次毕业及学位授予资格上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毕业资格上报批次安排
1.第一批次:2025年5月26日前,各学院(部、中心,以下简称“各学院”)在教务处“综合教学服务平台”完成第一批次毕业资格报送工作。第一批次仅报送除毕业设计(论文)以外已符合毕业及授予学位条件的学生,并报送纸质签字盖章的“2025届第一批次本科生毕业及学位拟授予资格统计表”(附件1),毕业日期为2025年6月19日(暂定)。截止2025年5月26日,学生如有个别课程未考试或考试成绩未出者,随后续批次上报毕业资格。
各学院须根据《西安交通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办法》规定,按时提交相关材料,提请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须对学位申请人的政治思想、课程考核成绩、毕业论文或者毕业设计等环节情况进行全面初审。
各学院须于2025年6月6日12:00前,将“2025届本科生第一批次毕业及学位授予资格名单”(附件2)电子版及纸质签字盖章版报送至教务处。
2.第二批次:2025年7月21日(暂定)前,在教务处“综合教学服务平台”完成第二批次毕业资格报送工作,具体要求届时另行通知。
二、注意事项
1.各学院须严格按照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和专业培养方案要求,逐一做好每位学生的毕业资格审核,严格落实院内二级审核制度。毕业审核工作须严肃、认真、规范、留档。
2.截止2024-2025学年夏季小学期结束(2025年7月27日),如学生累计在校时间已达六学年(四年制)、七学年(五年制),且有课程未通过者,学院应于第二批次上报结业资格,或予以办理退学手续。
3.在第一、二批次上报毕业资格时,中法项目等赴国(境)外交流学生课程仍有未通过者,随第三批次(2025年9月)上报毕业资格。
4.因教育部毕业生信息上报后即时同步学信网,各学院须认真、仔细核对毕业生名单,坚决杜绝多报、漏报毕业生现象。
5.各学院须做好毕业生相关信息的核对工作,以确保学生学籍、成绩总表等存档材料正确无误。
附件1:2025届本科生第一批次毕业及学位授予资格统计表
附件2:2025届本科生第一批次毕业及学位授予资格名单
教务处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