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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学院接收2013级转专业本科生实施办法

信息来源:材料学院 发布日期: 2014-04-21 浏览次数:

根据西交教[2014]32号文件《关于2013级本科生转业的通知》文件的精神,结合材料学院对人才培养的基本要求,特制定接收2013级转专业本科生实施办法。

一、2014年我院接收转专业学生的专业及人数:

材料科学与工程 19人

二、申请者的基本条件

1、符合学校有关转专业的规定;

2、本校2013级在册本科生,在校期间从未转过专业;

3、所学专业学科门类:工学、理学、管理学;

4、所学高等数学课程总学分11学分,大学物理总学分8学分,第一学期高等数学为5学分,第二学期大学物理为4学分;

5、一次性通过原专业第一学期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且考试课程学分成绩在70分以上。

三、申请者需提交的相关材料:

1、“西安交通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

2、第一学期所有课程的成绩单(需加盖所在学院教务公章);

四、考核方式: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审核程序:

1、根据申请者第一学期各科成绩、学期学分排名状况、高考入学成绩及面试情况综合审查,按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接收计划人数,择优录取,并予以公示。

2、待第二学期各科考试成绩揭晓后,对已录取人员进行复审,凡有学分成绩低于70分以及有不及格课程者取消录取资格,所缺名额不再增补。

3、对复审合格的学生,上报学校教务处审核,经主管校长批准后,办理学籍转移手续,正式进入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五、咨询时间:4月27日、28日下午2:-5::3

地点:材料学院教务办公室(2104室)

电话:826652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