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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学生证补办的通知

信息来源:教务科 发布日期: 2015-06-01 浏览次数:

各学院及全校本科生:

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学生证补办工作定于15周(68日-612日)进行,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丢失学生证的学生须在东校区的校刊编辑部(东一楼3层,校刊编辑部,时间:周一至周五17:00-18:00,联系电话:8266824782668014),办理学生证遗失声明后,向所在学院提出补办学生证的书面申请,经所在学院审核后,填写补办学生证申请表(教务处主页可下载)。

2、因学生证严重损坏而需补办的,除不必挂失外,其他要求同上。

3、各学院教学秘书须将补办学生证的学生材料审核后形成汇总名单,于16周送交教务处统一办理。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5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