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交通大学本科生转院、系(专业)规定(试行)》,本学期开展在2015级学生中进行转专业工作,结合公管学院对人才培养的基本要求,特制定接收2015级转专业本科生实施办法。
一、申请基本条件:
1、本校2015级在册本科生;
2、在校期间从未转过专业;
3、通过原专业第一学期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且学期学分成绩在70分以上(含70分);
二、审核程序
1、由学院审核学生第一学期学习成绩,确定面试名单;
2、对审核通过的学生组织专家进行综合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学生成绩,择优录取;
3、待第二学期成绩公布后对已录取的学生进行终审,凡有课程不及格者,或学期学分成绩低于70分取消录取资格,所缺名额不再增补。
4、对终审合格的学生,经教务处审核批准,正式办理学籍转入手续;
5、转入公管学院的学生须填写西安交通大学学生转院、系(专业)课程补修确认书,需在规定的时间内补修完成以下课程:
课程名称 | 学分 | 课程名称 | 学分 |
高等数学(Ⅲ) | 8 | 线性代数 | 2 |
微观经济学 | 3 | 社会学原理 | 3 |
宏观经济学 | 3 | 管理学基础 | 3 |
认知实习 | 1 | | |
三、咨询时间:自公管学院接收2015级转专业学生实施办法公布之日起
咨询地点:公管学院617本科教务办公室
联系人:吴老师 82664542 13186002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