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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管学院接收2015级转专业学生实施办法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日期: 2016-04-29 浏览次数:

根据《西安交通大学本科生转院、系(专业)规定(试行)》,本学期开展在2015级学生中进行转专业工作,结合公管学院对人才培养的基本要求,特制定接收2015级转专业本科生实施办法。

一、申请基本条件:

1、本校2015级在册本科生;

2、在校期间从未转过专业;

3、通过原专业第一学期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且学期学分成绩在70分以上(含70分);

二、审核程序

1、由学院审核学生第一学期学习成绩,确定面试名单;

2、对审核通过的学生组织专家进行综合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学生成绩,择优录取;

3、待第二学期成绩公布后对已录取的学生进行终审,凡有课程不及格者,或学期学分成绩低于70分取消录取资格,所缺名额不再增补。

4、对终审合格的学生,经教务处审核批准,正式办理学籍转入手续;

5、转入公管学院的学生须填写西安交通大学学生转院、系(专业)课程补修确认书,需在规定的时间内补修完成以下课程:

课程名称

学分

课程名称

学分

高等数学(Ⅲ)

8

线性代数

2

微观经济学

3

社会学原理

3

宏观经济学

3

管理学基础

3

认知实习

1

三、咨询时间:自公管学院接收2015级转专业学生实施办法公布之日起

咨询地点:公管学院617本科教务办公室

联系人:吴老师 82664542 13186002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