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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学院接收2015级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日期: 2016-04-29 浏览次数:

根据西交教[2016]38号《关于2015级本科生转专业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软件学院对软件工程专业人才培养的基本要求,特制定接收2015级本科生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申请条件:

2015级在册本科生;

在校期间从未转过专业;

通过所在专业第一学年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不得出现补考或重修),且学年学分成绩在70分以上的学生。

补修课程:

离散数学基础 ;

程序设计方法;

面向对象程序设计(软件)。

提交材料:

第一学期有效成绩单;

个人简历(包括本人特长及爱好,对软件工程专业的认识等)。

考核方式:

采取综合面试(英语口语与综合能力测试)。

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录取原则:

录取时按照“高等数学”成绩占总成绩40%,“大学英语”成绩占总成绩25%,计算机相关课程成绩占总成绩10%,综合面试成绩占总成绩25%的原则,综合考察,择优录取。

咨询时间:2016年4月29日~5月4日

地点:软件办公楼A111室 路老师

咨询电话:82664760

软件学院教务办

2016.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