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交教[2016]38号《关于2015级本科生转专业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软件学院对软件工程专业人才培养的基本要求,特制定接收2015级本科生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申请条件:
2015级在册本科生;
在校期间从未转过专业;
通过所在专业第一学年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不得出现补考或重修),且学年学分成绩在70分以上的学生。
补修课程:
离散数学基础 ;
程序设计方法;
面向对象程序设计(软件)。
提交材料:
第一学期有效成绩单;
个人简历(包括本人特长及爱好,对软件工程专业的认识等)。
考核方式:
采取综合面试(英语口语与综合能力测试)。
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录取原则:
录取时按照“高等数学”成绩占总成绩40%,“大学英语”成绩占总成绩25%,计算机相关课程成绩占总成绩10%,综合面试成绩占总成绩25%的原则,综合考察,择优录取。
咨询时间:2016年4月29日~5月4日
地点:软件办公楼A111室 路老师
咨询电话:82664760
软件学院教务办
2016.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