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16届预计毕业生名单的上报工作即将开始,请各院按要求于4月7日前将本院的2016届预计毕业生名单在教务系统中上传,同时将“预计毕业生统计表”(见附件1)纸介纸签字盖章后报教务处教务科。
具体要求:本次数据上报使用教务系统,请各学院在要求应届生上系统核对基本信息及补齐系统中“联系信息”栏内容的同时,对预计毕业生人数及系统中以下字段内容:考生号(高考准考证号)、学号、姓名、性别、班级、出生日期、身份证号、政治面貌、民族、*码、专业名称(全称)、层次、学制、学习形式、入学日期、学院(全称)、专业类别、辅修专业、辅修学位、生源地;并务必仔细核查,杜绝漏报、多报等差错。
附件1:2016届预计毕业生统计表
教 务 处
二O一六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