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交通大学本科生转院、系(专业)规定(试行)》精神,结合我院本科专业的实际情况,现就我院今年接收转院、系(专业)(以下简称转专业)本科生有关事宜作出如下规定。
一、2015年我院接收转专业学生的专业及人数
根据我校的有关规定和我院的办学情况,今年我院两个专业拟接收转专业学生20名:
化学工程与工艺 10人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10人
二、申请转入我院各专业的学生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满足学校《关于2014级本科生转专业的通知》(西交教〔2015〕38号)中转专业的基本条件,且第一学年未出现不及格课程;
(2)选修高等数学(Ⅰ)、高等数学(Ⅱ)的学生第一学年的数学成绩不低于70分,选修其它高等数学的学生第一学年的数学成绩不低于80分;第一学年大学英语成绩不低于70分;
三、受理程序
(1) 学生于5月5日—8日前在新教务系统“报名申请”模块下提交转专业申请,由学生所在学院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决定是否同意转出;
(2) 我院收到学校教务处转来的学生转专业申请后进行初审,确定初审合格名单,初审通过者参加学院组织的综合面试考核(综合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 本学期期末考试后,我院将对初审合格学生一学年的成绩进行审核,确定终审拟录取名单;
(4) 我院同意录取的学生在下个学年开学时,携带在原学院领取教务处下发的学籍变动审批单到我院注册报到,并到原书院和转入书院办理转出、转入手续;
(5) 初审合格、最终录取的名单以学校教务处公布的为准。
四、其他说明
(1)、咨询安排:
时间:4月28日-30日 全天,电话:82665836-8002,地址:化工办公楼506,联系人:韩老师。?xml:namespace>
(2)、学生如未修过我院专业的前期课程,转入我院后,需要补修:
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第一学年的课程主要有:
第一学期 | 第二学期 |
课程编码 | 课程名称 | 学分 | 课程编码 | 课程名称 | 学分 |
MLMD1004 |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 3 | MLMD0002 | 中国近代史纲要 | 2 |
PHED1003 | 体育 | 0.5 | MLMD1006 |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 2 |
ENGL1015 ENGL1017 ENGL1018 | 大学英语(Ⅱ)/ 大学英语(Ⅲ)/大学英语(Ⅳ) | 3 | ENGL1015 ENGL1017 ENGL1018 | 大学英语(Ⅱ)/ 大学英语(Ⅲ)/大学英语(Ⅳ) | 3 |
MATH1033 | 高等数学(Ⅱ) | 5.5 | PHED1003 | 体育 | 0.5 |
MATH1039 | 线性代数与空间解析几何Ⅲ | 3 | MATH1033 | 高等数学(Ⅱ) | 5.5 |
CHEM1006 | 无机与分析化学 | 3.5 | PHYS1022 | 大学物理(Ⅱ) | 4 |
MACH1408 | 工程制图 | 3 | PHYS1019 | 大学物理实验(A) | 1 |
COMP1023 | 大学计算机基础 | 2 | CHEM2001 | 有机化学 | 4 |
MILI1003 | 国防教育 | 2 | CHEM2002 | 有机化学实验 | 1 |
| | | COMP1003 | 计算机程序设计(C语言) | 2 |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专业第一学年的课程主要有:
第一学期 | 第二学期 |
课程编码 | 课程名称 | 学分 | 课程编码 | 课程名称 | 学分 |
MLMD1004 |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 3 | MLMD0002 | 中国近代史纲要 | 2 |
PHED1003 | 体育 | 0.5 | MLMD1006 |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 2 |
ENGL1015 ENGL1017 ENGL1018 | 大学英语(Ⅱ)/ 大学英语(Ⅲ)/大学英语(Ⅳ) | 3 | ENGL1015 ENGL1017 ENGL1018 | 大学英语(Ⅱ)/ 大学英语(Ⅲ)/大学英语(Ⅳ) | 3 |
MATH1033 | 高等数学(Ⅱ) | 5.5 | PHED1003 | 体育 | 0.5 |
MATH1039 | 线性代数与空间解析几何Ⅲ | 3 | MATH1033 | 高等数学(Ⅱ) | 5.5 |
CHEM1109 | 大学化学Ⅱ | 3 | PHYS1022 | 大学物理(Ⅱ) | 4 |
MACH1101 | 工程制图 | 3 | PHYS1019 | 大学物理实验(A) | 1 |
COMP1023 | 大学计算机基础 | 2 | MACH1101 | 工程制图 | 3 |
MILI1003 | 国防教育 | 2 | ENPO1404 | 工程设计程序设计 | 3 |
ENPO1403 | 过程装备控制导论 | 1 | | | |
注:
(A)如果申请学生的原专业培养方案中没有上述课程,则转入后就需要补修相应的课程。
(B)如果申请学生的原专业培养方案中有上述课程,课程名相同且学时(学分)数大于等于上表要求的,则转入后不用再补修相关课程。
(C)其它有关补修课程的未尽事宜,由化工学院负责解释,并在综合面试时向学生做出明确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