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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学院接收2014级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

信息来源:软件学院 发布日期: 2015-04-24 浏览次数:

根据西交教[201538号《关于2014级本科生转专业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软件学院对软件工程专业人才培养的基本要求,特制定接收2014级本科生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申请条件:

  1. 2014级在册本科生;

  2. 在校期间从未转过专业;

  3. 通过所在专业第一学年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不得出现补考或重修),且学年学分成绩在70分以上的学生。

补修课程:

  1. 离散数学基础 ;

  2. 程序设计方法;

  3. 面向对象程序设计(软件)。

提交材料:

  1. 第一学期有效成绩单;

  2. 个人简历(包括本人特长及爱好,对软件工程专业的认识等)。

考核方式:

采取综合面试(英语口语与综合能力测试)。

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录取原则:

录取时按照“高等数学”成绩占总成绩40%,“大学英语”成绩占总成绩25%,计算机相关课程成绩占总成绩10%,综合面试成绩占总成绩25%的原则,综合考察,择优录取。

咨询时间:2015421日~430

地点:软件办公楼A111老师

咨询电话:826647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