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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学院接收2016级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

信息来源:材料学院 发布日期: 2017-04-21 浏览次数:

根据教务处《关于2016级本科生转业的通知》文件的精神,结合材料学院对人才培养的基本要求,特制定接收2016级转专业本科生实施办法。

一、2016年我院接收转专业学生的专业及人数

材料类 23人

二、申请者的基本条件

1、符合学校有关转专业的规定;

2、本校2016级在册本科生,在校期间从未转过专业;

3、所学专业学科门类:工学、理学、管理学;

4、所学高等数学课程学分6学分,大学物理4学分;

5、一次性通过原专业第一学期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且考试课程学分成绩在70分以上。

三、申请者需提交的相关材料

1、“西安交通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

2、第一学期所有课程的成绩单(需加盖所在学院教务公章)。

四、考核方式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审核程序

1、根据申请者第一学期各科成绩、学期学分排名状况、高考入学成绩及面试情况综合审查,按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接收计划人数,择优录取,并予以公示。

2、待第二学期各科考试成绩揭晓后,对已录取人员进行复审,凡有学分积成绩低于70分以及有不及格课程者取消录取资格,所缺名额不再增补。

3、对复审合格的学生,上报学校教务处审核,办理学籍转移手续,正式进入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五、咨询安排

时间:4月20日-5月5日日下午3:00-5::00

地点:材料基础大楼材料学院教务办公室(A216室)

电话:826652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