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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接收2017级转专业学生实施办法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2018-07-02 浏览次数:

       根据《西安交通大学本科生专业选择及转专业管理办法》(西交教〔2017〕65号)文件和教务处《关于2017级本科生转专业的通知》,本学期在2017级学生中进行转专业工作,结合外国语学院对人才培养的基本要求,特制定接收2017级转专业本科生实施办法。

一、申请者的基本条件:申请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
本校2017级在册本科生;
2. 在校期间从未转过专业;
3. 通过原专业第一学年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在语言学习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同学,条件可以适当放宽,原则上不及格课程不超过一门),且学年平均学分成绩不低于70分;通过国家英语四级且成绩良好;转入小语种专业需具备相应的语言基础知识和听说读写的基本能力;

4. 在校期间无违纪记录;
5. 经审查符合我院专业培养要求。

二、申请者需提交的相关材料:

1. 在教务系统中提交申请;
2. 第一学年所有课程的成绩单(需加盖所在学院教务公章);
3. 个人简介(包括本人简况,特长与爱好,对拟转入专业的认识等)。如有曾发表的作品,请一并提交;

4. 如有语言能力证明,请一并提交。

三、审核程序:
1.
7月10日13:00起,在教务系统(ehall.xjtu.edu.cn)查询各专业(类)接收计划;

2. 7月12日9:00至7月13日23:00,在教务系统中填报志愿;

3. 7月16日15:00点前,提交学年成绩单、个人简介及语言能力证明至外文楼A201室,进行综合审查,逾期不提交材料视为放弃转专业;

4. 7月17日至7月19日,对综合审查通过的学生由学院组织专家进行综合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确定初审拟录取名单,经教学院长审核后在教务系统中予以确认

5. 72021日,在教务系统中查询拟录取名单,在此期间,学生可在教务系统中申请取消转专业,逾期不再受理
6.
72324日,学生所在学院对接收学院初审拟录取的名单进行审核,经教学院长审核后在教务系统中确认可转出学生名单
7.
818日前,接收学院确定终审拟录取名单,经教学院长审核后在教务系统中确认,不再补录。

8.注意:我院接收的转专业学生毕业条件包括必须通过补考或重修转专业前不及格的课程。

四、名单公示与学籍异动

1.8月19日至21日,教务处主页公示转专业(类)拟录取名单,为期三天。公示结束,教务处审批后在教务系统中办理学籍异动,学生在教务系统中查询学籍异动情况;

2.凡经学校审核批准转入我院的学生需按我院各专业大学一年级教学计划,根据各语种教研室的要求对未修课程进行补修

3.9月1日至2日,学生到转入学院报到注册,到书院办理相关手续。

 

五、咨询时间、地点

英语系【外文楼A717】82668486杜老师

7月5日9:00-11:30, 15:30-18:00

法语系【外文楼A929】82665271王老师

7月3日14:30-18:00

日语系【外文楼A914】82668687张老师

7月2日10:00-12:00

 

                                                                             外国语学院

2018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