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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的通知

信息来源:教学运行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1-04-08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中心)及有关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启动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落实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通识类课程学期开课申请

请各学院于2021年4月16日前完成通识课程学期开课申请(2021年新增通识类课程开课另行通知),并经教学院长审核后报教务处,一旦教务处审核通过,不再受理变更申请。同一门课程均须在东、西校区开课(音乐等特殊要求课程除外)。连续两个开课学期未能开课的课程(不含夏季小学期),取消开课资格,不得申请开课。课程清单详见附件1,开课确认书(教师填写后交所在学院本科教务办留档)详见附件2。

二、教学任务落实

本次完成2017级(五年制专业)、2018级、2019级及2020级本科生教学任务落实工作,2021级任务落实另行通知。

(一)教学任务生成及填报

1.请各学院(部、中心)按照前期工作安排于4月9日前在“综合教学服务平台”中认真核对培养方案,避免缺漏课程。如涉及专业选择,请提前在系统中新建班级。4月9日教务处将正式生成教学任务。

2.教学任务填报原则:

(1)严格按照理论授课学时落实教学任务。理论授课周次应规范为1-8周、9-16周或1-16周。为充分利用教学时间资源,32学时课程应规范为1-16周。

(2)请严格落实任课教师和教师上课周次、学时信息,如有多位老师教授同一门课程,需落实到每一位老师的上课周次、学时信息。

(3)在填写上课教师信息时,“授课类型”分为主讲、辅导两个类型。

所有“主讲”教师的总学时应等于培养方案课程总学时(不含各类课外学时)。其中授课、实验、上机、讨论等学时请分别填写。“辅导”教师学时请据实填写。

(4)请核实并正确填写考试类型、是否需要考试、是否补考等考核方式信息。后续将根据填写信息生成考试任务,一经生成考试任务不得更改。

(5)每学期,各开课单位1-8周和9-16周所开设的课程门数和课程学时应保持均衡。

(6)除9-11节外,其他时间不得3节连排。

(7)通识类核心课、选修课停开课容量为15人/教学班,课容量为30-120人/教学班(建议100人/教学班)。

(8)采用混合式教学的课程,学生线上自主学习的学时比例不得超过培养方案规定的授课学时的50%。

(二)合班原则与合班要求

1.合班原则

公共课程和大类平台课程按以下原则合班:

(1)机类:机械、能动、材料、航天、化工、人居学院

(2)电类:电气、生命学院、电信学部

(3)理科类:物理、化学、数学学院

(4)文管类:人文、马克思、法学、外国语、公管、管理学院

(5)拔尖类:钱学森、少年班、各类H试验班、越杰班、人工智能、储能等

(6)医学类:医学部

(7)经金类:经金学院

2.合班要求

(1)不允许跨类、跨年级合班

(2)同一教师主讲同一课程的不同教学班时,各平行教学班不得为同一专业大类

(三)流程安排和时间要求

教学任务审核流程:教学秘书填报信息并提交→教学院长审核→教务处审核。(操作流程见附件3)

请各学院(部、中心)和有关教学单位于4月25日前完成下学期的教学任务填报及审核工作。

培养方案咨询电话:82668306

教学任务咨询电话:82668373

附件:1.基础通识类课程清单

2.基础通识类课程开课确认书

3.教学任务操作流程

教务处

202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