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中心)及有关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启动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及教学日历落实(新增)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通识类课程学期开课申请
请各学院于2021年10月25日前完成通识课程学期开课申请,并经教学院长审核后报教务处,一旦教务处审核通过,不再受理变更申请。连续两个开课学期未能开课的课程(不含夏季小学期),取消开课资格,不得申请开课。课程清单详见附件1,开课确认书(教师填写后交所在学院本科教务办留档)详见附件2。
二、教学任务落实
(一)教学任务填报
1.上课班级核查
培养方案内课程,请仔细核查上课班级是否有遗漏,并按照合班原则(见后表)进行合班。
2.选课限制设置
部分有修读要求的课程(如留学生课程等),请开课单位在教学任务中提前设置好选课限制条件。
3.上课周次、周学时、教师授课学时要求
(1)请严格按照理论授课学时落实教学任务。理论授课周次应规范为1-8周、9-16周或1-16周。为充分利用教学时间资源,32学时课程应规范为1-16周。每学期,各开课单位1-8周和9-16周所开设的课程门数和课程学时应保持均衡。
(2)请严格落实任课教师和教师上课周次、周学时、教师授课学时信息。如有多位老师教授同一门课程,需落实到每一位老师的上课周次、学时信息(注:后期排课时,除9-11节外,其他时间不能3节连排)。
(3)在填写上课教师信息时,“授课类型”分为主讲、辅导两个类型。所有“主讲”教师的总学时应等于培养方案课程总学时(不含各类课外学时)。其中授课、实验、上机、讨论等学时请分别填写。“辅导”教师学时请据实填写。
4.课容量及停开课容量
(1)请综合考虑课程开课容量,确保学生选课余量充足。尤其是方案内必修课程需保证为上课班级人数的1.2倍(含预计重修人数在内)。通识类核心课、选修课课容量为30-120人/教学班(建议100人/教学班)。因2021年学校扩大办学规模与优化布局方案实施,学生的通识类课程选课需求大幅增加,建议通识类课程在兴庆校区增设多个教学班。
(2)请核实课程的停开课容量。通识类核心课、选修课停开课容量原则为15人/教学班。
5.考核方式
请核实并正确填写考试类型、是否需要考试、是否补考等考核方式信息。后续将根据填写信息生成考试任务,一经生成考试任务不得更改。
(二)合班原则与合班要求
1.合班原则
公共课程和大类平台课程按以下原则合班:
2.合班要求
(1)不允许跨类、跨年级合班。
(2)同一教师主讲同一课程的不同教学班时,各平行教学班不得为同一专业大类。
三、教学日历落实
根据2021年春季学期末全校教学工作会及9月15日教学院长会精神,为课堂教学方法改革和教学绩效管理做好支撑,决定启动教学日历填报工作。
教学日历填写工作与教学任务落实同时进行。各学院应组织任课教师及时填写教学日历并确保课程安排符合教学规律,开课单位根据教学日历落实任务信息,并作为教学绩效核算的重要依据。
(一)教学日历填报说明
1.授课教师进入教务管理系统“我的教学任务”模块,在已分配授课课程右侧点击“教学进程”按钮进行编辑填写。
2.教学日历上教学内容必须与教学大纲一致,教学日历中的学时安排总数必须与课程的总学时一致,并与任务书上的学时安排一致。
3.教学日历需填写的项目包括:周次、教学环节、内容、课内学时。
4.教学日历要写明章节名称,以及每节课讲授内容标题。
5.若一门课程由多位教师共同承担,需要承担教学任务的各位教师准确填报各自承担教学内容及开课周次。
四、流程安排和时间节点
(一)教学任务审核流程
教学秘书填报信息并提交→教学院长审核→教务处审核(操作流程见附件3)。
(二)教学日历填写流程
学院统筹教学分工→接受教学任务的教师填报信息并提交→系主任审核(操作流程见附件4)。
(三)时间节点
请各学院(部、中心)和有关教学单位于11月3日前完成下学期的教学任务、教学日历填报及审核工作。
五、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申请
拟申请基于在线开放课程开展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的课程,应在教学任务审核流程结束后,由主讲教师在教务系统中提交申请,相关学时分配、考核比例、课程引用等要求按照系统填报说明为准。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计划申请模块开通及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培养方案、教学日历咨询电话(司老师):82668306
教学任务咨询电话(教务):82668373
混合式课程申报咨询电话(张老师):82665422
附件:
1.基础通识类课程清单
2.基础通识类课程开课确认书
3.教学任务操作流程
4.教学日历操作流程
教务处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