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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表彰2023年度西安交通大学本科教学管理先进个人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2024-01-03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中心),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本科教学管理队伍建设,增强教学管理工作者的荣誉感和责任感,提升本科教学管理水平,本科生院决定评选表彰2023年度西安交通大学本科教学管理先进个人。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从事普通本科教学管理工作的各学院(部、中心)、有关单位的本科教学管理人员。

二、评选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自觉践行学校优良传统,弘扬“西迁精神”,爱岗敬业,奋发有为,全心全意为本科教学工作服务,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积极主动配合学校本科教学管理部门工作,业务能力强,高质量完成教学管理工作任务。

4.工作质量高,服务态度好,主动热情,礼貌待人,办事规范,细致周到,师生满意。

5.严格执行学校本科教学管理相关规定,近两年未出现教学管理事故。

6.从事本科教学管理工作两年及以上。

三、评选程序

1.评选优秀本科教学管理人员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单位推荐;(2)综合评议;(3)结果公示。

2.请本科生院下属单位及各学院(部、中心)做好宣传动员和初步人选的推荐工作。推荐人数不超过本单位本科教学管理人员在岗人数的50%,不足1人的按1人推荐。

3.本科生院下属单位和教学单位分别评议。综合评议后确定拟表彰的2023年度西安交通大学本科教学管理先进个人,公示三天结果无异议的,予以表彰奖励。

四、评选时间

1.请本科生院下属单位及各学院(部、中心)于202419日下班前将推荐名单、《推荐表》及个人自述材料(包含2023教学管理工作突出成绩,字数1000字左右)报教务处张瑶老师,电子版请发zhangyao1994123@xjtu.edu.cn

2.请被推荐人准备不超过6分钟的述评材料(PPT),述评时间暂定为2024111日。

五、表彰奖励

根据综合评议情况,最终表彰人数不超过10名,授予2023年度西安交通大学本科教学管理先进个人称号。


附:2023年度西安交通大学本科教学管理先进个人推荐表

                  本科生院

                    20241月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