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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专业实习报销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日期: 2016-11-23 浏览次数: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2016年专业实习报账工作将于1130日结束,请借款还未冲账以及未借款需要报销实习费用的专业实习队尽快准备好相关报销材料送至教务处,1130日后将不再报销。

报销所需材料:

1.外埠出差旅费报销单或市内出差报销单,请将实习相关费用信息填入报销单中,主管教学副院长及带队老师签字,未借款需报销老师提供职工编号。

2.请在报销单后附上实习产生费用相关票据(无发票只能提供盖章收据需写情况说明并签字)。

3.请提供实习学生名单一份,盖院教务章。

联系人:张泽

电话:82668901

教务处

2016年11月23日